关于开展第9届哈尔滨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和第25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3-02-23浏览次数:1602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新时代哈理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根据《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办法》,校团委决定开展第9届哈尔滨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和第25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351日至20094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85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扎根龙江、服务龙江、奉献龙江。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申报省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原则上获得过市(地)级以上荣誉。

(二)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申报集体成员青年为主体,35周岁以下青年占集体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0%

3.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哈尔滨理工大学学习或工作的青年。

4.申报校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应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提名推荐省青年五四奖章的集体应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

二、评选和推荐办法

(一)名额

校青年五四奖章个人5名(包括青年教职工和在校学生),集体3。省青年五四奖章提名推荐个人1名,集体1个。

(二)程序

1.学院申报。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个人和1个集体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严把“三关四必”(“三关”: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四必”:所有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必审,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必听,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纪检机关以及青年群众的意见。推荐人选(集体)应经学院评审,并在学院对申报人选(集体)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学校评审。校团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首先对各学院推荐人选(集体)进行差额评选,确定本届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集体)。然后在确定的校候选人(集体)中,优中选优提名推荐1名个人和1个集体申报本届省青年五四奖章,并在全校范围内公5个工作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要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在考察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要突出基层导向,注重挖掘和推荐在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数字经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和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集体)典型。

(二)各学院团委负责指导申报人选认真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指导申报集体认真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2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要将本位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后,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4

(三)各学院团委请2023228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附电子版)、公示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明及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报送至校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人:张奇、卞雪儿

联系电话:0451-86390056

电子邮箱:youth@hrbust.edu.cn

报送地点西区新主楼E421


附件1-4.docx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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