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从严治团的要求,为规范团员管理工作,增强团员组织观念、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做好2023届毕业生离校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我校将集中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费收缴、团情统计及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中相关规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现收缴学生团员2023年1月—2023年6月的团费(每个团员收取1.2元,团费收缴时间为3月23日—4月15日)。以 2023年 1 月“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情况为依据(不含保留团籍的党员)测试应缴金额,请各学院团委统计好本单位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中保留团籍党员的名单(见附件1),并于 3 月 23日 17:00前报送电子版至校团委邮箱,经核实后将核减掉相应团费。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请各学院团委按照测算金额(另发),于2023年4月15日前统一到财务大厅缴费,并将缴费回执票据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
二、团情统计
基层团组织情况、团干部和共青团员情况统计工作是基础性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全面掌握团情、科学指导开展团内活动有着极其关键的作用。
1.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指导本学院各基层团支部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要注意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逻辑严密性。同时也要核对好团员、团组织、团干部数量等,须和“智慧团建”系统数据进行校验并填写《团情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2023年4月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共青团服务青年办事中心(西区新主楼E420),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命名为: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团情统计表)。
2.各基层团支部要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账号:身份证号,密码:首次登录为身份证后八位),查看系统中团员信息,对团员、团干部信息进行核查,未录入本团支部的团员、团干部,核实无误后需补录入系统,团员、团干部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有误的,需于4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团员信息删除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进行删除,其他原因无法作为删除理由。因长期未登录导致的密码问题,可向团支部书记账号或学院团委账号索要密码重置码。无团籍人员但存在系统当中的,需填写《团员信息删除表》(见附件3)报备删除;转专业的学生,由原团支部管理员或本人发起转出,现团支部管理员审核后审批通过;学籍异动学生(休学、退学、入伍),由各学院团委管理员或学生本人发起转出,休学及入伍(组织关系未转接至所在单位)的,转接至学校流动团员团支部;退学的需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三、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学社衔接”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学社衔接”工作为离校手续清单中的必要环节,接收单位成功接收后方视为成功转出。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分为线上、线下两个环节。
(一)“智慧团建”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
1.工作准备阶段(2023年4月中旬到4月下旬)
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各毕业团支部团干部的专项工作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推进相关团员团干部熟悉具体操作步骤及方法,掌握转接工作中常见问题的解决举措,具体程序详见《毕业生“智慧团建”转出操作手册》(见附件4)。
2.集中转接阶段(2023年4下旬到6月下旬)
各学院团委要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学社衔接”去向统计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团支部填写《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去向登记表》(见附件5),为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数据支持。毕业研究生应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团组织关系的转出,毕业本科生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团组织关系的转出,各毕业生辅导员要根据转接完成情况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各学院学院团委在确认毕业班团组织全部团员完成转接后需及时将该团组织删除,并做好删除记录。对已确定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各团支部要第一时间、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起,推进考取研究生的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核查提升阶段(2023年10月)
各学院团委要对未及时完成“学社衔接”情况进行逐个排查、逐个协调处理,力争不漏一人,推进衔接率达到100%。
(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
1.请各毕业班团支部统一收集团员证,并在“组织关系接转”栏统一填写如下内容:2023年7月1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23年6月。各学院团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一栏上加盖所在学院团委公章。
2.如遇毕业生团员无法返校或团员证遗失的,各学院团委根据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出具介绍信(见附件6)并加盖所在学院团委公章后将原件或电子扫描件交团员本人。
3.毕业生团员到新的学习工作单位报到后,凭团员证或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该单位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毕业生团关系档案管理
凡在我校入团的毕业生团员,入团志愿书和入团申请书须待毕业前整理档案时由毕业班辅导员装入毕业生档案中,团员证由毕业生团员妥善保存。
(四)团员证补办
团员需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团员证如有遗失需补办的,经核实有团员档案但无团员证的团员,经审核确认团员身份的(核查团员档案),可申请补办。若团员证遗失、未能按时交纳团费的毕业生,需要补办团员证、补交团费至毕业时间后方可进行转出(每月团费0.2元)。补办以学院为单位将《团员证补办信息登记表》(见附件7,加盖所在学院团委公章)、补办工本费(2元)、补办团员证学生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照片背后需铅笔注明本人所在学院、班级、姓名)汇总后交至共青团服务青年办事中心(新主楼E420),办理时间为4月10日(周一)9:30-11:00(西区集中补办),4月11日(周二)14:30-16:00(南区集中补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部署。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团的基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入学习传达党团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全体团干部深入基层团支部,做好工作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帮助解决困难,确保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团费收缴、团情统计及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涉及全校所有团支部和全体团员,各团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工作程序和标准,精心安排,有序推进,做到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各学院团委要切实加强对团支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避免出现简化程序图方便、敷衍应付图省事、不闻不问无反馈等现象。
(三)建章立制,创新方式。各学院团委要以团费收缴、团情统计及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为契机,开展组织规范,摸清基础底数,务必做到“三准确”(检查准确、核实准确、汇总准确),建立和完善“三会两制一课”常态化工作机制,探索创新团的组织生活和基础团务管理的新方式。因不严不实、数据错误导致的后果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承担。
联系人:张奇、卞雪儿
联系电话:0451-86390056、18845158171
电子邮箱:youth@hrbust.edu.cn
报送地点:西区新主楼E421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