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团委-青春在线发布时间:2012-09-02浏览次数:249

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具体要求下发给各单位,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一、报名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毕业生的宣传工作和志愿者的报名、审核工作。
(一) 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学生可通过登陆网站或到校团委咨询相关信息。
(二)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1日前交至校团委。
二、选拔志愿者
1. 选拔标准。
a. 具有志愿精神
b. 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 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 获得毕业证书
e.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 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 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 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 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志愿者签约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申请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西部计划服务岗位规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额。
2. 选拔工作。5月11日起,校团委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志愿者。
3. 严格笔试、面试。校团委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要及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结果要书面备案。
4. 统一体检。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校团委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1)。
5. 公示。6月中旬,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
6. 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招募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审核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
7.审定确认
(1)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7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经费保障
1. 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划拨至服务省指定专户,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生活补贴。
2. 志愿者保险费用
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 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 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联系人:姜国玉老师 电话:86390058 86390062
 
                                  校团委、招生就业工作处
             2009年4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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