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行管理学生社团的工作职能,负责学生社团管理评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具体事务,包括社团成立、注册、年审、登记、注销,以及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工作保障与监督等;

3负责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考核与激励,以及工作量核定、绩效核算等,负责建立指导教师库、组织指导教师评优表彰;

4负责打造精品社团和精品项目,组织建立社团活动项目化运作机制,开展社团活动精品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工作;

5负责打造“一社一品”社团文化品牌,重点扶持思想政治类社团,深化学科专业类社团建设,引领校园社团文化风尚,每年组织开展“社团文化节”活动;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邮编:150080 黑 ICP 备 05008706 号
Copyright ©️哈尔滨理工大学 版权所有    您是第1000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