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意见

党发〔2012〕32号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12-04-28浏览次数:693

为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党的未来和希望。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为党做好青年工作,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是团组织的重要政治职责,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源头工程”。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共青团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广大青年的教育、培养和引导,坚定他们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源源不断地为党补充新鲜血液,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摆上重要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巩固扩大团的基层组织覆盖、重视发挥团的职能作用、优化团的工作条件为主要任务,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保障,推动建立广泛覆盖、富有活力的团的基层组织,教育团员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勤奋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造就一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团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着力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专兼职团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党、团员充实到团干部队伍当中。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及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配齐配强我校专兼职团干部。团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时,无特殊情况应在3个月内配齐,不能长期“以副代正”配备团组织负责人。团干部兼职的,应保证其有必要的实践和精力从事团的工作。

大力加强团干部教育培养。要重视加强团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引导团干部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帮助团的领导干部养成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的作风,查实情、说实话、干实事的作风,不求名、不计利、不争官的作风。加强团干部成长观教育,引导团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用党性原则指导自己立身行事,心无旁鹜干事业,求真务实抓工作。大力加强团干部培训,把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专职团干部每年参加轮训的比例不少于专职团干部总数的30%,兼职团干部每年参加轮训的比例不少于兼职团干部总数的20%。

有计划地做好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要从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保持共青团生机活力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团干部转岗输送工作,有计划地把团干部转岗特别是中层干部转岗纳入干部交流计划,按照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黑青联字[2003]38号)中关于“新任省属高等院校团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32周岁,书记、副书记任职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班子中30周岁以下的至少应有1人”的规定,有计划地做好团干部转岗任用工作,保持团干部队伍合理的年龄结构。

(二)巩固扩大团的基层组织覆盖

健全完善团的基层组织体系。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和青年群体的新变化,调整巩固团的基层组织。指导团组织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方式,指导青年社团、青年自组织建立团组织,扩大基层团组织覆盖面。指导和支持团组织按照规定换届。

(三)重视发挥团的职能作用

为团组织发挥作用提供舞台。党组织要为团组织发挥作用提供舞台,引导团员青年大力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要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指导和支持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和活动,积极投身到推动发展的实践中来,真正做到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推动发展。 

支持和带动团组织创先争优。要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指导团组织把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凝聚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学校中心任务上来,以一流的态度、一流的作风、一流的工作,创造一流的业绩。及时发现树立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的先进典型,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同宣传、同推广、同表彰,促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使创先争优转化为广大青年团员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自觉行动。

深化团组织推优工作。基层团组织要把推优入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与党组织联系衔接,源源不断地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要加强团员队伍教育管理,切实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引领他们立足岗位和自身学习生活创先争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及时把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员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组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组通字[1992]18号)中“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把团组织“推优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指导团组织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不断提高“推优”质量,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基层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四)切实优化团的工作条件

强化团的经费保障,将团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团组织的工作经费可按照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数,以一定比例或额度在行政事业费中列支。学校按照每年每生力争不低于20元的标准拨给团的工作经费,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给予专项投入。按照团干部数量,每年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核拨一定数额的经费,支持学校团组织分级分类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

加强团的阵地建设。党组织要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基层组织阵地共建共享,发挥最大效益。指导和支持团组织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加强新媒体建设,拓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空间。

落实团干部政治待遇。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应按同级党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正、副职规格和条件配备。要认真落实党章中相关规定,安排团组织书记列席相关会议,让团组织书记更好地了解大局、服务大局

三、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长效机制

建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制。党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规划指导、督查协调、考核评价等工作,努力将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化。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是党建带团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共青团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各级团组织积极配合,主动跟进,创新基层团建,服务党建要求。

建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把团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把基层团建工作内容、目标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实行基层党团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保证基层团建工作在基层党建工作考评中占有一定的分值比重。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考评结果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

建立党组织定期研究共青团工作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共青团工作,听取一个时期以来共青团工作的全面汇报,帮助团组织把握工作方向,解决困难和问题,指导团组织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大局服务。

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定期督查制度。学校每两年对全校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进行一次联合督查,了解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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