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哈尔滨理工大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2296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落实大抓基层的鲜明工作导向,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及操作手册(2021年版)》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一、评定时间

即日起至126日前完成

二、评定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5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评定标准

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星级

分值

标准

五星级团支部

优秀,90分及以上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

良好,80-89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

一般,70-79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

较差,60-69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

60分以下

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五星及四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三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后进团支部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四、评定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122日前,各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对标定级”自评表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见附件1)报送至所在学院团委存档备查,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二)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1122日至126日,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完成后,请于126日前将纸质版《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组织建设部(新教学主楼E420)。

各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应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三)团的领导机关和学校团委抽查评估

学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各学院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单位作为重点定期抽查。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各学院团委统筹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要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成员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团支部对标自评、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步骤和操作说明请参考《“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2021年版)》(见附件3)。

2约束激励。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给予全体成员第二课堂思想政治素养成绩认定10积分,被评定为四星级团支部给予全体成员第二课堂思想政治素养成绩认定5积分,各学院团委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校团委将向所在学院党委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学院党委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3总结提升。各学院团委在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将总结评估情况报校团委组织建设部,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组织建设部联系,联系人:张奇,联系电话:0451-86390056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xlsx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xls

附件3:“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2021年版).pdf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11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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