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我校2021年度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2-05-13浏览次数:2054

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我校推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1. 全国共奖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 全国共奖励1850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我校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选拔推荐

1. 各学院团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2. 各学院团委须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3. 经初步审核资格后,校团委会组织进行评选工作,确定2候选人,并通过校园网、“理工青年”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公示期无异议后推荐至省级团委

四、材料报送

学院团委请520日下午12:00前完成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并将《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见附2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xsh@hrbust.edu.cn同时将附12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团委公章扫描生成PDF版本后一并报送。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证明材料,贫困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奖状、报道、团员评议证明、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学习记录学院公示等材料,材料报送应准确完整。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宣传调研部联系,联系人:李晟睿,初雨,联系电话:0451-86390059邮箱xsh@hrbust.edu.cn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2年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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