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团员工作流程
团前教育
全校各级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一、申请入团
1.提交入团申请书
条件: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我校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要求:申请入团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入团申请书的格式一般分为五个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结尾、署名和日期。入团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按照相关的体例要求亲笔书写,真诚表达加入共青团的志向。)
注意:未满十四周岁提出入团申请的,团组织应当肯定其政治追求,做好解释工作,请其年满十四周岁后再向团组织递交入团申请书。
2.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需要开展工作
(1)审查入团申请书
入团申请人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入团申请书基本格式是否规范;入团申请书是否包含基本内容要素;入团申请书内容是否符合个人实际,联系个人实际谈认识体会,写出真情实感,向团组织交心;入团申请人是否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
(2)建立发展团员工作档案与教育引导
经审核符合接收条件的,团组织应妥善保存入团申请书并建立发展团员工作档案。对符合申请入团条件的适龄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和社会实践引导,全面提升思想觉悟和实践能力,端正入团动机,为今后在共青团组织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3.团组织派人谈话
团支部收到入团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由团组织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帮助其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4.确定和批准入团积极分子
范围:入团申请人在递交入团申请书一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且具备入团积极分子条件,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方式:团支部应当在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可以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由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所在学院团委批准。
注意:建立健全可量化、可操作的入团积极分子评价体系,防止“唯成绩”、“唯票数”。填写《入团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供团员推荐用)》、《关于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和《入团积极分子备案表》,并报至学院团委备案。学院团委接到备案材料后指定专人或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审查,主要看是否具备入团积极分子条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等,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备案审查意见及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
5.指定培养联系人
范围:一至两名团员或者党员。
方式:由团支部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基层党组织指定。
主要任务:向入团积极分子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历史,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团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及时向团组织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指导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表,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团组织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三、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6.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要求:入团积极分子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表。
条件: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培养考察期应当达到三个月以上(若培养期间入团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经接收的团组织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
方式: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集中教育一般以团校培训的方式为主,日常培养一般以培养联系人谈心谈话和实践锻炼等方式为主。
政治教育: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团组织应当组织其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采取适当方式检查考核学习效果。
实践教育: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契机,综合运用不同载体,增强团课的实践性。注重与学校“大思政”格局和“三全”育人工作体系的融合融入。鼓励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社会服务。
注意:入团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团组织。原单位团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团校学习结业证)转交现单位团组织。接收的团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四、发展对象的确定
7.推荐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团组织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要求:培养联系人以谈话推荐方式,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团组织应当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的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团支部委员会综合培养联系人、团员和群众的意见,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确定发展对象基本程序材料,包括民主推荐会、培养联系人意见、上级团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团的意见、团支部委员会考察意见等。
注意:评价应当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反映情况,防止“唯成绩”、“唯票数”,任何个人不得指定发展对象。参考《新时代共青团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
8.预审发展对象
要求:团支部一般在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上报学院团委预审。《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应详细记录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
内容:入团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培养教育情况以及手续是否完备等。
注意:学院团委预审结束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备案审查情况通知报批团支部,学院团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9.公示发展对象
要求:预审结果应当在学院或全年级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注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委应通知对应团支部,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
10.确定入团介绍人
数量:两名团员或党员。
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支部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基层党组织指定。
主要任务:向发展对象解释党和团的关系,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力;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学院团委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团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注意:受留党(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团)员权利的党(团)员,不能作入团介绍人。
五、新团员的接收
11.填写入团志愿书
时间:《入团志愿书》中涉及的日期,均应符合正常时间顺序,依次为“团课学习记录”日期→“入团志愿”日期→“入团介绍人意见”日期→“支部大会决议”日期→“上级团委审批意见”日期,不能前后交错、顺序颠倒。第二介绍人意见日期可与第一介绍人意见日期相同,不得早于第一介绍人意见日期。团支部大会决议的落款时间应与召开团支部大会时间一致。上级团委审批时间与团支部大会决议时间相隔 1 天以上,不超过 1 个月
内容:发展对象应保证在团支部大会召开前,准确、规范完成《入团志愿书》“入团介绍人意见”栏之前的表内项目,填写《入团志愿书》内容时不得照抄模板内容。《入团志愿书》基本信息页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民族填写全称(X族);籍贯不写省、市字样,例:黑龙江哈尔滨;出生年月应为XXXX年X月,无须写日;单位应填写至具体校区,例:哈尔滨理工大学(西校区)。“入团介绍人意见”栏由入团介绍人在举行团支部决议大会前如实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栏在决议通过后,由举行支部大会决议的团支部书记及时填写。“上级团委审批意见”栏需含有审批意见及盖章,不得仅填写“同意”。表内所有栏目必须填写,确无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注意:填写《入团志愿书》须使用钢笔、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抹。填写《入团志愿书》前,入团介绍人应该就填写内容和要求向发展对象进行具体指导。团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团志愿书》内容进行检查,经团支部委员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团支部大会讨论。正确填写全国统一12 位数字编号,格式为“发展团员年份+所在省份+统一分配的编号号段”,专属一人一号。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及范例。
12.团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团员
程序:
(1)发展对象汇报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个人简历和家庭情况,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团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意见;
(4)与会团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团支部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后,由团支部书记将团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
注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决议:团支部大会决议结果应及时写入《入团志愿书》(团支部大会决议的落款时间应与召开团支部大会时间一致),并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表(团校学习结业证书),一并报学院团委审批。
决议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13.学院团委审批、校团委备案
要求:接收新团员一般由学院团委审批(荣成学院团委下设的团总支一般不能审批接收新团员,但应召开支委会对新团员情况进行审议,将审议决议作为报学院团委审批的重要材料),学院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批,并规范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基层团委发展团员登记表》报校团委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学院团委需对团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的《入团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报送的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应及时了解清楚并联系团支部补报或修改。
权限: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团组织、功能性团组织不能接收审批新团员。
方式: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团的委员会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会议、书记会议,集体审议,表决决定,不能由个人决定。学院团委审批时间与团支部大会决议时间相隔1天及以上,不超过 1 个月。
审议内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程序是否规范完备等。
注意:审批两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团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团员。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团支部。在《入团志愿书》中“上级团委审批意见”部分认真书写审批意见,不可仅填写“同意”或空白。团委书记签字、团委加盖公章、审批意见时间的填写,缺一不可。
14.审批结果反馈
方式:团支部应当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注意:被批准入团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
备案:入团申请书:放入团员档案;《入团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供团员推荐用)》:一份作为确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放入团员档案,一份由团支部或中队留存;《关于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的支委会记录》:一份报至学院团委备案,一份由团支部留存;《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放入团员档案;《入团积极分子备案表》:一份报上校团委备案,一份留学院团委存档;《入团志愿书》:放入团员档案;《新发展团员备案表》:一份上报校团委备案,一份学院团委存档。
15.填写团员证
要求:
(1)团员基本信息页。团员基本信息页内需贴有团员本人照片;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民族填写全称(X族);出生年月应为XXXX年X月,无须写日;入团时间应与支部大会决议时间一致;入团单位应写明学校全称;团员证上的“编号”可与团员发展 12 位数字编号(需和《入团志愿书》封面右上角“发展团员编号”一致);签发日期应与支部大会决议时间一致。
(2)团籍注册页。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超过规定注册时间 1 年的团员证即为失效。注册时间一般为每年教育评议后,注册时在“注册意见 ”填写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3)组织关系转接页。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的团委,要填 写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中的内容,并加盖团委或团委组织部门印章。
(4)团费收缴记录页。每月收缴团费人员登记时间、金额,并签名。
(5)志愿服务情况记录页。每次服务活动内容由组织方负责人填写,并盖章或签名。
(6)社区活动情况记录页。每次社区活动名称由社区负责人填写,并盖章或签名。
(7)团内奖励登记页。每次团内奖励由团员所在团支部书记登记。
(8)备注信息页。团员档案由团员自己携带或随人事档案传递,其转移方式应在团员证“备注”栏内注明。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9)离团手续页。团员年满 28 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 28 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16.入团仪式
要求: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学院团委应当规范开展入团仪式,按照规定向新团员办法团员证和团徽徽章。主要仪程应包括:奏唱国歌、宣布新团员名单、颁发礼、宣誓礼、新团员代表发言、优秀团员代表发言、向新团员提出希望和要求、奏唱团歌。仪式应严肃、庄重,在严格履行基本程序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特色工作对仪式内容、形式进行创新。
17.档案管理
纸质材料:团组织应当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入团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供团员推荐用)》、《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团员证等。
电子档案:经审批同意后一个月内,应当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
注意:团员档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纳入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不补办。
发展团员工作核查要点
一、入团程序合规性
逐个环节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入团申请人、入团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环节是否规范、时间节点是否符合逻辑,检查要点如下。
1.团年龄是否符合团章规定 (14至27周岁);
2.团课是否满8学时;
3.培养考察时长是否满3个月;
4.发展团员编号制度是否落实,比如是否存在超计划发展,是否存在跨领域、跨年度挤占挪用发展团员计划等;
5.入团流程是否完整 (依次应为申请入团— 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 确定发展对象—接收新团员);
6.重要流程是否规范,比如是否参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先进性评价,入团介绍人是否履职尽责,接收新团员是否经过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基层团委是否对决议进行审批等;
7.发展团员工作是否公开。
二、入团手续规范性
对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培养考察材料等进行核查,确保材料齐全、手续合规。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检查要点如下。
1.入团志愿书印刷是否规范,右上角编号是否清晰;
2.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完整;
3.团课记录是否满8学时;
4.入团志愿是否完全照搬入团申请,是否抄袭入党申请或入党志愿,篇幅是否过于简单,是否存在重要表述错误等;
5.入团介绍人意见是否内容完整;
6.支部大会决议是否完整合规,比如支部书记是否签名,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是否超过半数,赞成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等;
7.审批意见是否完整合规,比如审批意见是否空白,审批团组织负责人是否签名、盖章;
8.时序是否符合逻辑,依次应为“团课学习记录—入团志愿—入团介绍人意见— 支部大会决议— 上级团委审批”;
9.“智慧团建”系统电子档案中入团志愿书是否内容完整、信息一致,比如页码是否齐全,团员编号、入团时间 (支部大会通过时间)、团员姓名等要素是否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在核查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应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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