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团员工作流程
一、团前教育
1.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二、申请入团
2.入团申请人向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
3.申请入团应采取书面申请的方式。入团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按照相关的体例要求亲笔书写,真诚表达加入共青团的志向,一般不少于800字。
4.申请人在向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时,一并提交本人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长的相关情况。
5.团支部收到入团申请后,应及时登记申请人基本情况,妥善保管申请资料,在一个月内对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与审查通过的入团申请人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基本情况,指明努力方向。
三、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6.团支部应当在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可以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可以采取团员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注意听取群众意见,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所在学院团委批准。
7.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后,团支部应将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发放《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表》,指导填写。同时须确定两名团员或党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日常培养考察。培养联系人应当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
8.入团积极分子每一个月应当向团支部和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某些重大问题的思想认识以及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的心得体会等,并形成不少于三次的书面思想汇报。
四、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9.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培养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若培养期间转业或转学、升学,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
10.集中教育包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总计不少于8学时,并采取适当方式检查考核学习效果。
11.日常培养一般以谈心谈话、实践锻炼等为主。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
五、确定团的发展对象
12.对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由团支部委员会讨论推荐并报所在学院团委审批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13.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团员或者党员作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相关基层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团)员权利的党(团)员,不能作入团介绍人。
14.团支部委员会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推荐团的发展对象,应广泛听取党(团)员和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应当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反映情况,防止“唯成绩”、“唯票数”,任何个人不得指定发展对象。
15.团支部委员会在集体研究团的发展对象人选时,应逐一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后报所在学院团委预审。预审应结合发展对象的入团申请书、志愿服务情况、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
16.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院团委应当通知推荐的团支部委员会,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印有统一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经团支部委员会检查合格后,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六、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17.发展对象入团,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18.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团员的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汇报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个人简历和家庭情况,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团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意见;
(4)与会团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9.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20.团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报院级团委审批。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七、学院团委审查批准
21.接收新团员由学院团委审批。荣成学院下设的团总支一般不能审批接收新团员,但应当对新团员情况进行审议。
22.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三个月。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团的委员会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会议、书记会议,集体审议,表决决定,不能由个人决定。审议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程序是否规范完备等。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团员。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审批两名以上发展对象入团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23.学院团委每年要对本单位内的团员发展工作进行定期集中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团员数量是否与计划相符、发展团员程序和标准是否合规、入团申请书是否规范、入团志愿书是否完善等。
八、审批结果反馈
24.团支部应当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25.被批准入团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未被批准入团的,团支部应当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不足、继续努力进步。
九、建立团员档案
26.团支部在正式接收新团员后,应及时编制《发展团员名册》,并为新团员办理团员证、颁发团徽。团员证需由学校团委加盖钢印。
27.学院团委要规范建立发展团员档案,统一进行管理,主要包括:入团志愿书(首要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团校学习结业)、团员证等。经审批同意后一个月内,应当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
十、举行入团仪式
28.学院团委应当规范开展入团仪式,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徽章。仪式应严肃、庄重,在严格履行基本程序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特色工作对仪式内容、形式进行创新。
发展团员工作核查要点
一、入团程序合规性
逐个环节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入团申请人、入团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环节是否规范、时间节点是否符合逻辑,检查要点如下。
1.团年龄是否符合团章规定 (14至27周岁);
2.团课是否满8学时;
3.培养考察时长是否满3个月;
4.发展团员编号制度是否落实,比如是否存在超计划发展,是否存在跨领域、跨年度挤占挪用发展团员计划等;
5.入团流程是否完整 (依次应为申请入团— 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 确定发展对象—接收新团员);
6.重要流程是否规范,比如是否参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先进性评价,入团介绍人是否履职尽责,接收新团员是否经过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基层团委是否对决议进行审批等;
7.发展团员工作是否公开。
二、入团手续规范性
对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培养考察材料等进行核查,确保材料齐全、手续合规。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检查要点如下。
1.入团志愿书印刷是否规范,右上角编号是否清晰;
2.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完整;
3.团课记录是否满8学时;
4.入团志愿是否完全照搬入团申请,是否抄袭入党申请或入党志愿,篇幅是否过于简单,是否存在重要表述错误等;
5.入团介绍人意见是否内容完整;
6.支部大会决议是否完整合规,比如支部书记是否签名,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是否超过半数,赞成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等;
7.审批意见是否完整合规,比如审批意见是否空白,审批团组织负责人是否签名、盖章;
8.时序是否符合逻辑,依次应为“团课学习记录—入团志愿—入团介绍人意见— 支部大会决议— 上级团委审批”;
9.“智慧团建”系统电子档案中入团志愿书是否内容完整、信息一致,比如页码是否齐全,团员编号、入团时间 (支部大会通过时间)、团员姓名等要素是否与系统录入信息一致。在核查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应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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