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期团校暨2023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3-05-23浏览次数:4429

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为了更好发挥共青团政治引领作用,培养学生进一步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中青联发〔2020〕5号)《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中青发〔20232)要求,扎实推动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深入实施,不断强化“青马工程”为党育人的政治功能,提高青年学生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实践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六期团校暨2023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着眼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着力为党培养和输送坚定的青年政治骨干,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共青团改革要求,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目标定位,科学设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培养路径,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地将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打造为全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龙头工程、为党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战略工程。

二、培训周期

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为期1年

三、培训内容

培训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设置包含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实践锻炼等开放多元的学习课程。为学员提供互动交流研讨的平台和自主实践学习的机会,设立闭环跟踪培养与优秀学员选拔评定机制,针对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践行者的实际需求,着重加强理想信念与理论素养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注重实践导向、尊重育人规律,引导同学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决定性意义,力求为党培养和一批具有忠诚的政治品格、浓厚的家国情怀、扎实的理论功底、突出的能力素质的青年政治骨干。

四、培训体系

“青马工程”的实施采用校、院两级培训体系,采取“线上线下结合、集中分散结合、理论实践结合”等方式进行培训,校级“青马工程·珩星”骨干班和院级“青马工程”基础班。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校级“青马工程·珩星”骨干班的培训,培训班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各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开展院级“青马工程”基础班培训,培训班具体课程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学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培训课程及形式向校团委报备。

五、培训对象

2022新生班级团支书、2023年入团积极分子原则上应全部参加院级“青马工程”基础班

校级“青马工程·珩星”骨干班遵循“少而精”的原则合理安排规模,重点面向校、院、班三级团学组织负责人、院级青马班优秀学员选拔培养。本期培训班总人数100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14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青马工程·珩星”骨干班名额分配表》(附件1,既往已参加过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的学生原则上不再重复参加。

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培训对象应具备以下要求:

1必备条件

1)政治素质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年龄在18至35周岁的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3)上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班级专业前50%以上,为非2023年毕业离校学生。

2选备条件,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现(曾)担任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副书记、班级班长、团支书等学生骨干;

2)具备学生工作经历一年以上,曾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3在科技、文化、艺体、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且原则上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六、推荐程序

(一)院级“青马工程”基础班

由学生向本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按照学员政治表现一贯良好,学习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行选拔,培养人选拟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校级“青马工程·珩星”骨干班

1学生自主报名

符合本次培训班学员条件的学生填写《“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推荐附件2,自主向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递交报名申请。

2组织遴选推荐

由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笔试(试卷由校团委统一下发)和面试(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自行组织),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根据总成绩青马工程·珩星”骨干班名额分配表进行遴选,建议2022级、2021级含一定比例。根据综合成绩,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充分酝酿后进行推荐。推荐情况在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36月5日(周一)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学院+青马工程推荐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yte@hrbust.edu.cn。纸质版盖章后统一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西区新主楼E421)。

3.根据团中央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关于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安排》要求,研究生支教团(2023-2024年度)志愿者全体成员作为专项名额,必须完成此次培训班的全部培训。

4校级审核公告

校团委对各学院、校级学生组织推荐材料作最终学员资质和申报材料审核,并在校团委主页进行名单公告。

、考核管理

(一)院级“青马工程”基础班的学员考核由各学院团委自行负责。

(二)校级“青马工程·珩星”骨干班的学员考核包括出勤考核、参与表现考核、终期汇报质量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适”两档评价,考核成绩为合格的学员可申请评选“优秀学员”,考核结果作为团内评优、优先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学生团学骨干队伍建设工作,把此次培训作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关心学生干部成长进步的具体措施来抓,积极为学生干部成长创造有利条件,择优选拔校、院青马学员;要系统设计青马培训课程,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切实提高学员的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

)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认真做好学员的参训工作,青马学员名单和培训课程须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名单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培训期间,学员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并严格遵循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应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同级党组织。

)跟踪培养,长期关注。要随时掌握青马学员学习、工作、思想动态,要将考核合格、顺利结业的校、院“青马工程”学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选调生等重要来源;校、院“青马工程”学员为团员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相关考察材料中。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组织建设部联系,联系人:张奇,联系电话:0451-86390056;联系人:卞雪儿,联系电话:18845158171。


附件1:“青马工程·珩星”骨干班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推荐表.doc

附件3:“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汇总表.xls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523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邮编:150080 黑 ICP 备 05008706 号
Copyright ©️哈尔滨理工大学 版权所有   您是第1000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