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暨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5届大学生支教团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9650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关于深化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共同研究,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我校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同时,根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2024—2025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3〕3号)、《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 5 届大学生支教团(2024—2025年度)实施方案》(黑青联发〔2023〕20号)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办法》(校发〔2021〕116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将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暨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5届大学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相关要求,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研究生支教团(含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共招募14人,其中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8人,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5届大学生支教团招募6人。

二、招募对象和选派条件

(一)招募对象

符合我校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2024届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选派条件

1.具备推荐本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2.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3.具备较强的吃苦精神与环境适应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以及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西部高原地区的生活和工作(体检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5.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专业前20%,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不含加分,生产实习、工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考试成绩在中及以上(含70分)。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7.具有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报名参加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竞赛等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集体奖励为主要人员);曾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且工作成绩突出。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至9月10日(周日)12:00

(二)报名地点:所在学院团委。

四、招募选拔程序

(一)学院初审推荐

学生报名资格初审推荐工作由学院负责,报名参加选拔的同学需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报至各学院团委。

各学院成立初审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和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初审小组对学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评价,并于初审结束后将候选人材料交于校团委。每个学院推荐人数详见附件3,经学院党组织研究审批后,于9月10日12:00前将初选候选人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新主楼E420):报名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学习成绩单1份、学院党委推荐证明1份、试讲课程教案(中小学课程)3份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投送至邮箱zyz@hrbust.edu.cn。如有基层工作或志愿服务工作证明、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可扫描成复印件一并附上。

(二)面试考核

候选人经校团委审核后,参加推荐考核工作。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拟于9月11日对应募志愿者进行成绩考察和综合面试。学生成绩绩点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79号)进行百分制折算后×40%作为成绩考察部分的分数,学生面试总成绩×60%作为综合面试部分的分数,两部分成绩之和为学生个人总成绩。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部分,候选人在面试前从自行准备的三节中小学课程中抽取一门作为试讲课程,试讲不超过10分钟,手写板书。面试结束后,入选者报学校批准并公示。

(三)志愿者材料报备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入选名单(含递补人员)。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入围学生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体检机构一同进行体检(包括必要的心理素质测评)。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含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的同学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招募协议书。由校团委汇总报名登记表、体检合格报告等相关材料,报送团中央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并抄报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备案。

五、待遇保障

(一)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含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的同学在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学习深造,享受统招研究生同等待遇;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二)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按照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地方各级财政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校团委统一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有效期覆盖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支教全程及到达、离开支教地的前后各三天,实现全覆盖保障。服务县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和餐饮便利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三)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计算工龄,人事关系(档案)保留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按要求进行转接。

六、其他要求

(一)志愿者必须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服从全国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学校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各项规定,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

(二)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或学籍)。获取支教资格后,志愿者必须认真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任务,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不能履约的同学将被取消支教资格,并减少该同学所属学院下一年度支教团推荐名额。

(三)志愿服务期间,校团委将志愿者日常表现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依据。志愿者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经证实,校团委将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79号)和《招募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要接受服务单位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

(五)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派出前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教学技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规章、日常管理制度、团学工作等方面的预备期培训和相关支教见习、实习活动。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要求,校团委加强志愿者后续培养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回校后,可优先推荐到团学组织兼职工作。

(六)一经认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的同学,不得参加其他形式的研究生推免,不再参加当年的毕业生就业,支教期间不得出国进修。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宣传实践部联系。

联系人:李晟睿、毛亮

联系电话:0451-86390059

邮箱:zyz@hrbust.edu.cn


 附件1-3.doc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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