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推荐工作的提示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1708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政治引领,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弘扬志愿精神,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奋斗,根据工作要求,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推荐工作,现将我校推报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团委可推荐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1个,优秀组织奖1个,没有可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本次推荐范围为近年来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和组织,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突出地区特色和服务大局成效,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卫国戍边等领域,以及关爱困境青少年、为老助残、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文明实践、海外志愿服务等领域,对上述领域基层一线,特别是在防汛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给予倾斜。

(一)优秀个人奖推荐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14至40周岁(1983年7月31日至 200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满 1 年的港澳台青年,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优秀组织奖推荐条件

1.成立 2 年(含 2 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 20 人,35 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 60%以上;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5.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在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可以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各学院团委通过组织渠道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推荐条件的个人和志愿服务组织申报。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按照推荐名额确定拟推荐人选,请各学院团委2023年9月18日中午11点前将《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附件1—2)纸质版表格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送至校团委(新主楼E420),表格电子版、所附视频、照片以及公示佐证等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复核。校团委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核,根据推荐材料,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将日常工作台账、评价考核情况等纳入评估要素,侧重于日常表现突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优秀典型,确定拟考察人选。

(三)考察。校团委负责对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

(四公示及推报。校团委通过校团委网站向各学院公示拟推报人选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推报至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抓手,精心设计工作载体,拉长工作链条,使人选申报、推荐过程成为弘扬志愿精神,营造学习典型、争当标杆浓厚氛围的过程,成为加强对广大青年志愿者政治引领的过程。按照“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对受到表彰的青年志愿者个人、组织、项目团队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服务,每年至少走访或者访谈一次。对青年志愿者个人应当重点了解关心其学业、职业和志愿服务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困难。对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队应当重点了解其自身建设、工作开展、作用发挥等情况,给予支持帮助、督促提醒。

(二)严把标准要求。各学院团委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确保质量第一、事迹过硬,经得起群众、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原则上,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地市级(含)以上团委机关干部不参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市(地)级(含)以上青年志愿者协会不参评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获得过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个人和组织不参评;履职行为不算作志愿服务。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志愿者的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纳入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范围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10 号)的规定进行。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学院团组织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注重应用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主题团日等活动,生动展示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精神特质和时代风采,激励广大青年志愿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做志愿先锋。

 

人:于牟金泽、马盛楠

联系电话:0451—86390059

电子邮箱:zyz@hrbust.edu.cn



 【附件1-2】第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组织奖推荐登记表及汇总表.doc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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