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1055

学院基层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切实提高团员发展质量,根据团中央基层部发展团员中期调控工作安排和团省委要求,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团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及指标分配

按照“科学调控、统筹发展、提高质量、强化落实、加强监督”的要求,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2023年下半年各学院发展团员指标(附件1),参照学校整体分配指标和各学院团青比进行调控、分配。

二、强化团员意识教育

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http://youth.hrbust.edu.cn/2023/0915/c3890a89291/page.htm)要求发展团员,规范发展团员程序,各个环节都要做到标准严格、手续完备、程序规范。要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增强团员先进性,规范团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常态化开展团课、主题团日等活动,不断增强团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责任感,提升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1.规范发展工作程序。参照学校《发展团员工作流程、核查要点》(http://youth.hrbust.edu.cn/2023/0322/c561a84867/page.htm),优化完善入团流程,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环节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团前教育质量,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把年满14周岁、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

 2.规范建立团员档案。加强对录入信息准确性和电子档案规范性的检查。规范建立团员档案,规范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加强对录入信息准确性和电子档案规范性的检查,要求新发展团员入团7日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确保2023年10月27日前“智慧团建”系统发展编号有效执行率、电子档案有效录入率达到100%。

3.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团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制定新团员发展计划发展进度,避免突击发展,确保按指标完成发展。加强入团志愿书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加强编号管理,加强日常跟踪和数据监测。指标使用率、有效录入率等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指标。

院团委要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填写《新发展团员名册》(附件2),2023年10月27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设部备案,纸质版报送至西区新主楼E421,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cyte@hrbust.edu.cn,邮件和文件名称为“某某学院2023年下半年新发展团员名册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组织建设部联系,联系人:张奇,联系电话:0451-86390056。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团员发展指标分配表.docx

附件2:新发展团员名册.xlsx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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