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晟睿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1756

学院团委、各级学生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的要求,积极推进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工作,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现开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先进集体荣誉包括:优秀学生分会、优秀研究生分会,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均可参评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荣誉包括:学生会工作先进个人、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成员均可参评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和流程

(一)优秀学生(研究生)分会

1.过程评价

2023年11月6日前,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按照《2022-2023学年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价指标》(附件1)、《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会工作考核评价指标》(附件2)形成《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支撑材料》(格式参考附件3,须与评价指标一一对应),学生会报送至邮箱xsh@hrbust.edu.cn,研究生会报送至邮箱yjsh@hrbust.edu.cn。

2.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年度述职评议

拟定于11月13日、14日组织各学院学生会进行现场答辩,形式为PPT展示答辩,地点另行通知。各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需围绕考核评价体系,详实陈述工作情况,客观总结工作成效,挖掘特色亮点工作。  

3.确定评价结果

根据综合过程评价(60%)、述职评议(30%、学生评议(10%)三项情况,其中学生评议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以发放问卷的形式开展,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需组织本学院学生对本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进行评议,原则上参与评议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学生总数的1%,学院学生总数的1%不满1人的学院按3人计算。对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根据综合评价意见确定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授予“优秀学生(研究生)分会”

(二)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

1.推荐指标

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拟推荐指标不超过工作人员数量的30%,具体名额详见《推荐指标测算表》(附件4)。获评本次优秀学生(研究生)分的推荐指标增加 1 名,获评上级学联其他评选表彰的推荐指标增加 1 名,名额可累加。

2.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成员均可参评: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所在组织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

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情况,按期完成各培养环节。

原则上成为学生、研究生会成员1年及以上,群众基础好,集体观念强,工作能力出众,乐于服务同学,虚心接受批评监督,综合素质广受师生好评。

3.评选流程

符合条件并有意参评者填写《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统计表》(附件5)向所在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申报,各学院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依据申报者的考核、评议结果择优推选。推选结果在所在组织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对申报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授予“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

联系人:韩陆

联系电话:13845077384



附件1:2022-2023学年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价指标.xlsx

附件2: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会工作考核评价指标.xlsx

附件3: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支撑材料.docx

附件4:推荐指标测算表.docx

附件5: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统计表.xls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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