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4-09-06浏览次数:50

各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和光荣任务,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下半年“推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工作时间

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10月1日前完成党的发展对象“推优”工作。

二、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一)团组织既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也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

1.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有1年以上团龄,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2.“推优”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二)推荐对象除满足“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等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除了要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外,一般需经过3个月的团组织考察期(新生考察期可结合工作实际适当调整),并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至少参与1次志愿服务;二是认真参与“青年大学习”“组织化学习”等专题理论学习,总学时达到团中央规定要求;三是向团支部提交不少于1篇思想汇报。

2.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团组织要配合党组织对被推荐对象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此期间,入党积极分子除了完成党支部交待安排的任务和履行团章所规定的团员义务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二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研读1本相关著作,撰写1篇读书笔记;三是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2次;四是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者,在团支部讲授1次团课或开展1次理论宣讲;五是每半年向团支部汇报1次思想动态,提交思想汇报;六是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结业;七是近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或者专业学生的前二分之一;八是2023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近两学期第二课堂学分均达到1个必修学分(10积分)及以上。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是非观念淡薄,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在校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被调查处理;存在科研不诚信、学术不端行为的;最近一年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2.参加党校、团校、“青马工程”等教育培训不合格者。

3.最近一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评议等次不合格者。

4.不积极参加主题团课、志愿服务和班级活动者。

(四)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参加科技、文化、艺体、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各类实践活动,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在校风建设、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服务发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产生较大影响,以及在特殊时期经受考验的先进个人。

3.在学校、学院各级团学组织作为主要骨干成员,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基础好,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学生骨干。

4.作为普通团员积极参加各项团学活动,热心集体事务,在主题班会、团日活动、义务劳动等活动中无缺席记录;在政治学习、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顺利结业,并获评“优秀学员”者。

6.最近一年团员教育评议中评议等次为优秀者。

三、参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流程(详见:http://youth.hrbust.edu.cn/2024/0906/c561a94535/page.htm),各学院团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抓紧抓实做好“推优”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强化推优组织领导。“推优”工作是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党员、团员队伍在组织上衔接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党员、团员队伍在组织上衔接的重要措施,应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深刻认识规范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压实“推优”工作职责,强化推优组织领导。

2.完善推优机制建设。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始终把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优中选优,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和完善“推优”工作机制建设,使“推优”工作逐步程序化、科学化、制度化。

3.严守推优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全面从严治团各项要求,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清洁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4.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推优入党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组织实施,各学院团委将《团组织推优入党情况统计表》整理后于10月21日(周一)前报校团委组织建设科备案,纸质版报送至西区新主楼E4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te@hrbust.edu.cn,邮件和文件名称为“某某学院2024年下半年推优入党情况统计表”。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建设科联系,联系人:张奇,联系电话:0451-86390056。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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