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新生团员档案审查工作流程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4-09-18浏览次数:20

一、团员档案收交

新生报到后,在各学院团委指导下统一收团员档案。

二、团员档案审查

1.各学院指派专人对团员证、团籍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入团标准、入团志愿书等材料是否齐全、团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团员证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建立《团员档案审查工作台账》(学院团委留存五年备查)

2.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暂不确认其团员身份。缺失入团志愿书的必须回原入团所在单位开具《团籍遗失证明》,经学院确认无误后,可重新确认其团员身份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无法提供原单位证明材料的,不得确认其团员身份。

3.对不满14岁入团、无编号入团、发展程序缺失等特殊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和整理工作,重点核查团员入团时间和入团年龄,并确保“智慧团建”系统登记资料与团员档案资料一致且符合有关规定,其中:①对2017年1月1日后发展的团员,需确认是否有发展编号。②按照团中央统一部署,团省委定期对全省历史低龄团员集中开展认定和整改工作,各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核查,规范开展重新认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另行下发。③无团籍档案、无团员证且无相关证明材料者,应视为非团员。根据上级要求,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也需要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不办理转接手续或者无相关佐证材料的,不承认其保留团籍身份,不能参与团内评优评先。

三、团员档案缺失情况处理

缺失入团志愿书必须由学生本人到原学校或单位补办;缺失入团申请书必须由团员本人书写,申请时间应早于入团时间3个月以上。团员档案材料补办齐全后,在第一学期内补交,经学院团委审核合格后方可归档。

四、团员档案并入学生档案

团员档案审查无误的,按照学校档案管理要求将团员档案归入学生档案妥善保管。


相关资料:

《团员档案审查工作台账》.xlsx

《团籍遗失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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