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4-12-17浏览次数:3688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深入推进从严治团,紧密结合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进一步严格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础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的要求,结合《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64号)文件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以下简称“两制”)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开展对象

1.“两制”: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的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其余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参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需团内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

2.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与青年学生。

全体团干部(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要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团干部年度信息录入和注册工作。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周一)前完成

三、工作内容及流程

“两制”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内容及流程参照《“两制”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指引》(附件1)。“两制”结果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要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如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所在团支部应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页面勾选“未参与评议”,注明未参与评议原因为“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团委要重视“两制”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全面了解进展,开展督导检查。各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责,组织好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带动全体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评议工作中来。

(二)严格程序,创新形式。“两制”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是团内各项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各级团组织要扎实开展各阶段工作,做到学习阶段深入,评议阶段认真,评优阶段公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按时完成。

(三)带动典型,做好记录。各级团组织要把“两制”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作为落实从严治团、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真正用好评议手段和评议结果;对于评议优秀的团员在下一年度的团内评优、推优入党中可以优先推荐。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需做好相关材料归档。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组织建设联系,联系人:胡百超,联系电话:1824698491杨铜麟,联系电话:0451-86390058。


附件1:“两制”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指引.docx

附件2:团员先进性评价指标.docx

附件3: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团员年度教育评议民主测评表(参考).docx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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