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学联二十八大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在学校发展新征程中挺膺担当,为加快我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理工科大学、服务国家战略、助力龙江全面振兴贡献智慧与力量,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实践中激昂青春梦想、续写时代华章。
主要任务:总结回顾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明确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工作的新思路,部署下一阶段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选举新一届校学生会常任代表和校研究生会常任代表,使我校学生干部队伍进一步明确任务、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竭诚为同学服务的坚强集体。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第五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修改学生会章程、研究生会章程和提案工作的报告;
3.选举产生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六届学生会常任代表会议和第六届研究生会常任代表会议;
4.选举产生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5.表彰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2025年度优秀学生分会。
三、大会代表选取工作
(一)代表条件
1.代表必须是具有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籍且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 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原则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779名,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学生社团,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各学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系)学生会组织人数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请各学院学生会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的名额分配,认真做好代表选拔工作及代表团组织工作,提前确定代表大会当天本代表团分会场及代表团人员组成。
请各学院务必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00前将《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3)(本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统计,代表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新教学主楼E010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xsh@hrbust.edu.cn;且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17:00前将《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5)(本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统计,代表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新教学主楼E0320),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研究生会邮箱:yjsh@hrbust.edu.cn。
四、大会提案工作
为了确保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更好地反映同学们的心声,促进同学们与学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使学校工作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为同学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提案征集的活动。
代表大会的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经。
(一)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招生就业、教育管理制度(选课问题、科研、办事机制)、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教风建设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勤工助学、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学生活动场地、基础设施、后勤工作、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广大学生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三)提案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负责并组织开展好提案工作,紧紧抓住提案收集工作契机,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切实引导学生积极关注学校建设工作,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培养学生采用合理的方式为学校各方面工作建言献策的优良素质;
2.提案事实清楚,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内容必须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一般应包括提出问题的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改进的具体建议和方法。提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分析问题具有科学性,建议应具有可行性或前瞻性;
3.在广泛征集广大同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同学们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去伪存真的分析筛选,仔细斟酌,详细叙述,并且附带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提案的群众性和真实性。提出高质量的提案,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理工科大学贡献力量。
(四)提案的提交:
每份提案要求1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3-5人作为附议人,每个代表要参与一份个人提案或参与一份集体提案。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附件6),提案经所在学院代表团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附件7),各学院将审核后的提案表和汇总表汇总到以“XX学院提案”的格式命名的文件夹中,将压缩后的电子版于11月28日12:00前发至指定邮箱
校学生会:xsh@hrbust.edu.cn
校研究生会:yjsh@hrbust.edu.cn
于11月28日16:00-17:00期间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纸质版提案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交到提案组办公室(校学生会:新教学主楼E0102,校研究生会:新教学主楼E0320)。
(五)提案的处理:
大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全面负责提案审理工作,对代表提出的提案进行汇总、编号、分类、登记、审阅、立案。
1.经审查同意立案的提案,按提案的范围、内容分门别类整理登记,送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提案组将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提案者;
2.属学生会、研究生会内部事务或可自行处理解决的提案,由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学校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答复提案者;
3.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不予立案,按一般意见转有关部门参考;
4.对于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落实的提案,本次大会将给予答复说明或作为下届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内容予以实施;
5.提案组在大会正式召开之前,完成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
五、大会工作要求
1.学生代表大会是在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将会议开成民主和谐、求实创新、群策群力、锐意进取的大会。
2.要紧紧抓住召开本次代表大会这个契机,团结带领广大同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奋发成才、立志报国,为学校和谐校园建设贡献青春和智慧。
3.要认真总结一年来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成就,广泛宣传各级学生会组织在组织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工作的方法和思路;进一步增强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团结和教育广大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4.各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在团组织的指导下,坚持原则,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程序和代表条件认真做好代表的选拔工作,充分尊重学生意志,充分体现广大学生意愿。
校团委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390059
办公地址:新教学主楼E0426
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会
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会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