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现就我校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工作内容
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的高校(含民办、高职)中推选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其中,“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资助标准2000元/人,我校可推报1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资助标准5000元/团队,我校可推报1支。
二、 资助对象推选要求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内地(含民办、高职)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
1、在全国高校(含民办、高职)内推选科创团体,团体内的学生含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科创团体开展的项目须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一定贡献;
3、科创团体中有学籍并在读的学生不低于团体总人数的80%。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团委各类别可分别报送1个参评,请于月12月18日12:00前完成遴选和推荐上报工作,并将《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以下简称“活动申请表”)、《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情况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本(盖章扫描pdf、可编辑的word)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xsh@hrbust.edu.cn。
2.“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奖状、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相关新闻报道(推送)。
3.“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等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宣传实践部联系,联系人:李晟睿。联系电话:0451-86390062,邮箱:xsh@hrbust.edu.cn。
附件 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docx
附件 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情况汇总表.xlsx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