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明实践、关爱困境青少年、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大型赛会、应急救援和防汛救灾等领域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历届曾获全国、全省志愿服务表彰的,原则上不再参评省级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县处级以上干部不参评。已获得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的不参评;已获得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的不参评;已获得往届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最美志愿者和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的不参评;已获得往届全省志愿服务五个“100”、四个“100”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不参评;履职行为不应算作志愿服务。
(一)杰出和优秀青年志愿者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积极践行志愿精神;
3.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长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我校14—40周岁(1986年4月30日—2012年4月30日出生)在校学生、青年教职工。
(二)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1. 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 20人,35 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 60%以上;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二、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每项类别限推荐1个(人)。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材料
1.《第十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2.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志愿服务证明、照片、视频、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
4.《第十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
(二)集体材料
1.《第十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A4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2.集体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3.组织成立证明、服务记录、活动照片、视频、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
4.《第十一届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
四、时间安排
1.学院申报与初审:2026年4月9日前各学院完成推荐审议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上报推荐材料,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新主楼E426),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zyz@hrbust.edu.cn。
2.学校组织评审后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并报送至团省委参加全省评选。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统筹把握人选情况,切实将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与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确保质量第一、事迹过硬,经得起检验。所有推荐人选和集体均应征求所在学院党组织及群众意见,确保事迹真实过硬;
2.推荐人选与集体须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突出基层一线、突出实绩实效,优先推荐在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应急救援、大型赛会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个人与集体。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宣传实践科联系,联系人:王光泽,联系电话:0451-86390059。
第十一届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汇总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