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省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引导广大青年集体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创新创效、服务大局,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创建周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全面开展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培育工作。
2.创建原则。坚持政治引领、标准从严、过程规范、示范带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国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创建规范与管理要求,不搞运动式、作秀式创建,确保创建质量与社会公信力。
3.名额设置。各地、各系统可结合实际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上报数量的三倍,鼓励扩大创建覆盖面,提升新兴领域、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参与度。已推荐但未命名的第22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将作为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不占给推荐单位名额。
二、创建范围与基本条件
严格执行《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创建集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要求。以青年为主体、承担一线工作任务且人员相对稳定的工作集体(班组、车间、站点、窗口、部门、团队等),规模较小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
2.人员结构。号长年龄不超过40周岁;集体人数一般为30—50人,特殊情况不少于5人、不超过200人;35周岁以下青年占比不低于50%,主要负责人、号长均为中国国籍。
3.结构导向。两新组织青年集体占比不低于15%,严控交叉推报,避免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4.负面禁止。创建周期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负面舆情、无成员违纪违法及违背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抓实主题创建,强化思想引领
1.围绕思想引领、技能提升、技术攻关、创新创效、优质服务、安全生产、公益服务、网络文明等,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公开评议、便民服务、政策宣传、文化倡导等活动。
2.主动对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开展岗位体验、实地观摩、实践教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与青少年实践育人。
3.严格落实亮标识、亮承诺、亮监督制度,公开服务标准、成员信息、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严格创建规范,健全制度机制
1.制定切合实际、适度领先、责任到人的创建目标与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分工、时间节点。
2.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岗位要求的工作规范、服务标准、操作流程、管理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载体与运行模式。
3.发挥团干部、青年骨干作用,保障全体成员广泛参与、全程参与,推动创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三)强化培育指导,提升创建质量
1.各级团委建立创建集体联系指导机制,定期走访调研、跟踪问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搭建学习交流、岗位建功平台。
2.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推广优秀创建案例,提升集体规范化创建水平。
3.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廉洁关,加强舆情排查与风险防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创建。
(四)规范备案准备,确保按时完成
各地、各系统指导创建集体对照标准完善材料,2026年6月29日前报送附件《第23届全国青年青年文明号创建汇总表(前置审核)》,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创建备案相关准备,按要求规范填报创建备案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材料完整规范,按时汇总报送。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将对上报集体开展资格审核、择优遴选,按程序上报团中央备案,正式列为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宣传实践部联系,联系人:李晟睿。联系电话:0451-86390062,邮箱:youthmedia@hrbust.edu.cn。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