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组建第29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7—2028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6〕4号)、《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8届大学生支教团(2027一2028年度)实施方案》(黑青联发〔2026〕15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选拔办法》(校发〔2021〕116号)要求,组建我校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暨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8届大学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黑龙江省边境地区开展为期一年(2027年8月至2028年7月)的基础教育教学等志愿服务工作。共招募14人,其中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8人,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第8届大学生支教团招募6人。
二、招募对象和选派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具备推荐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选派条件
1.具备我校推荐免试基本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专业前20%,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不含加分,生产实习、工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考试成绩在中及以上(含70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5.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和黑龙江省边境县基础教育或职业教育教学志愿服务。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9月1日—9月4日中午12点
(二)报名地点:所在学院团委
四、招募选拔程序
(一)学院初审推荐
学生报名资格初审推荐工作由学院负责。各学院成立初审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和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初审小组对学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评价。经学院党组织研究审批后,于9月4日中午12点前将报名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推荐证明(附件3)、无违法违纪情况说明(附件4)、学习成绩单(1份)、试讲课程教案(中小学课程)三节,以上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新主楼E426),电子版材料投送至邮箱youthmedia@hrbust.edu.cn。如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将材料扫描成复印件一并附上。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5。
(二)面试考核
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拟定综合面试时间为9月8日。
学生成绩绩点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79号)进行百分制折算后×40%作为成绩考察部分的分数,学生面试总成绩×60%作为综合面试部分的分数,两部分成绩之和为学生个人总成绩。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部分,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含准备和作答时间),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专业能力。课程试讲时间5分钟,考生在面试前从自行准备的三节中小学课程中抽取一门作为试讲课程,手写板书(不包含个人姓名、学院专业信息),主要考查考生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与方式的把握。面试结束后,将学生个人总成绩排名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学生个人总成绩排名进行公示。选拔结果(含递补学生)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
(三)志愿者材料报备
拟入选学生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包括必要的心理素质测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2026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2026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拟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含助力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的同学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招募协议书。
五、待遇保障
(一)学校项目办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推免录取的学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学籍。
(二)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管理,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执行。
(三)服务期间,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西部计划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六、其他要求
(一)志愿者必须遵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服从全国项目办、高校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学校的各项规定,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
(二)各学院做好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思想工作,应避免出现中途随意放弃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的现象。获取支教资格后,志愿者必须认真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任务,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能履约或考核不合格的同学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并取消该同学所属学院下一年度支教团推荐名额。
(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按要求填写服务鉴定表。服务县项目办会同服务单位对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次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在志愿者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上填写考核意见并盖章确认。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将服务鉴定表放入志愿者本人档案。志愿者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一经证实,学校项目办将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79号)和《招募协议书》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四)组织实施好“青马工程”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将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全员纳入统一培养。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派出前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教学技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规章、日常管理制度、团学工作等方面的预备期培训和相关支教见习、实习活动,同时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后,必须全员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要求,志愿者服务期满回校后,需完成校团委的后续培养工作,选派优秀干部到团学组织兼职工作。
(五)申请学生只能录取一种类型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当年的毕业生就业,支教期间不得出国进修。
(六)实行回避制度,本校教师或工作人员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生遴选的,须回避推免工作的所有环节。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390062、17766525541
邮箱:youthmeida@hrbust.edu.cn
哈尔滨理工大学
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