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对象为哈尔滨理工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四、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2023年3月24日——2023年6月16日,全面开展活动阶段。通过学校第28节“珩星”文化艺术节,各学院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努力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2023年6月17日——2023年7月16日,全校展演作品征集阶段。各学院在“珩星”艺术节活动的基础上,广泛挖掘打磨作品,筹备艺术展演参赛作品,学校将按照各学院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作品报送情况,进行优秀组织奖评选。
项目报送方式:7月16日前,请各学院将报送内容整合为压缩包形式,并命名为学院名称,不同类别项目应各自建立对应文件夹,发送至邮箱youthmedia@hrbust.edu.cn。
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31日,全校项目评选阶段。组建校评审团,对各学院提交的展演项目进行评选。
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30日,推荐省赛项目开展集中排演训练。
2023年10月——11月,将本校展演项目报送省级展演活动组委会,并参加省级集中展演。在省级展演中获得一等奖的节目、工作坊、艺术作品及案例,将有机会参加全国现场展演。
六、奖励办法
主办方为本次展演活动设置国家级、省级奖励,包括: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面向获奖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和学生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其他每个奖项(含微电影)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优秀创作奖面向本次展演活动的原创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个人专项奖面向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学生。
学校为校级展演活动设置校级奖励,将各单位组织参赛情况列入2023年度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并在共青团系统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将展演活动纳入学院团委重点工作,对标《黑龙江省“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5.2.3和第五轮学科评估指标I-5,对学生参加艺术展演做出精心安排。
(二)要将艺术展演活动与美育教育相结合,建立艺术展演活动记录制度,将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纳入第二课堂管理。
(三)要以本次艺术展演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用美育浸润心灵,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宣传实践部联系,联系人:李晟睿,联系电话:0451-86390059;谭雨欣,联系电话:0451-86390062。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