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3-12-11浏览次数:4380

各学院、全体师生:

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预计在2024年正式启动,为更好地筹备黑龙江省选拔赛、全国总决赛,激发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学校现决定举办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简介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竞赛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青年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化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学校团委、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研究生处

承办单位:学校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研究生会、学生会

协办单位: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研究生会、学生会

三、竞赛组别

参照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分组情况,本届校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赛程安排

(一)院级预赛(2023年12月—2024年2月)

1.进行大赛的宣传动员和准备工作,组建学生团队,挖掘和培育项目,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撰写项目申报材料,制作PPT。

2.各学院组织评审,推报晋级校级复赛队伍。学院根据作品所属的组别与专业,自行聘请、组建“挑战杯”院内评审与指导专家组,主要依据赛制五大组别导向,围绕项目的背景意义、市场痛点、核心技术、已有成果(专利、论文、第三方检测、应用证明、专家推荐等)、产品优势、股权和融资需求、发展前景、项目进度等进行项目遴选。主要采用项目展示、答辩的形式进行。要求各学院推报校级复赛参赛人数不少于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0%,参赛指导教师人数不少于学院在职专任教师总人数的6%,参赛项目不少于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

(二)校级复赛(2024年2月)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进入校级复赛作品进行材料书面评审,遴选出相应数量作品入围决赛。

(三)校赛决赛(2024年2月—3月)

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以PPT路演、视频展示、问询答辩等形式,对进入决赛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最终确定校级奖项。学校邀请评审专家对优秀项目进行培训指导,对作品加以完善。

(四)总结表彰(2024年10-11月)

公布学校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结果,表彰奖励获奖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

五、项目申报

(一)参赛对象

凡在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校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4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若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二)参赛形式

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校、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国赛、省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添加。

参赛项目设计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间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间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人代表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全国竞赛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团队限报1项作品,只可选择参加1个组别,不可兼报。

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本届竞赛。已获往届“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但未获得往届以上竞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

六、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个人。

(二)集体奖

大赛设挑战杯1个、优胜杯2个、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挑战杯”竞赛是与“互联网+”竞赛并列的最重要的学生双创类竞赛,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奖励情况直接与学校排名和办学核心指标相关,直接关系各学院团学工作考核,各学院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把竞赛组织和作品选拔培育作为工作重中之重。

(二)广泛发动,重视培育。要向学院党政领导主动汇报竞赛的重要意义,争取他们支持;同时发动广大教师深入了解、参与指导学生竞赛作品,特别是要向教师们介绍清楚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标准下指导竞赛获奖的意义;要重视参赛学生的发动和培训,学院组织参赛和获奖情况将作为竞赛团体总分的重要指标。

(三)统筹推进,及时推报。要传达学习“挑战杯”竞赛精神,认真部署开展院赛工作,强化优质资源供给,为参赛学生提供更多学习借鉴资源,营造学生踊跃投身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于2023年12月29日(周五)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预参赛选题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tic@hrbust.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学院名称+第十四届“小挑”预参赛选题汇总;于2024年2月29日(周四)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参赛材料(项目申报表、汇总表、创业计划书、PPT等)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tic@hrbust.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学院名称+第十四届“小挑”项目推报。

八、联系方式

学校“挑战杯”参赛选手交流QQ群:719169063。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组织建设部联系,联系人:张奇,联系电话:0451-86390056。


附件1:预参赛选题汇总表.docx

附件2: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评审要点(参考稿).doc

附件5:“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pdf

附件6: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决赛金奖项目名单(参考资料).docx

附件7:创业(商业)计划书及PPT样例(参考资料).pdf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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