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从严治团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准确地掌握团员基本情况,切实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学校现集中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团情统计、团费收缴及2024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统计工作
基层团组织情况、团干部和共青团员情况统计工作是基础性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全面掌握团情、科学指导开展团内活动有着极其关键的作用。本次团情统计对象包括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含研究生、本科生)。
1.各学院团委要认真组织、指导本学院各基层团支部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要注意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逻辑严密性。同时也要核对好团员、团组织、团干部数量等,须和“智慧团建”系统数据进行校验,并于2024年5月21日(周二)下班前将《团情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报至西区新主楼E421,电子版报至邮箱:cyte@hrbust.edu.cn。
2.各基层团支部要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账号:身份证号,密码:首次登录为身份证后八位),查看系统中团员信息,对团员、团干部信息进行核查,未录入本团支部的团员、团干部,核实无误后需及时补录入系统。
3.各学院团委需重点核查非团员青年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误报到和团员关键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错误的情况,并于2024年5月21日(周二)下班前将《“智慧团建”系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报至西区新主楼E421,电子版报至邮箱:cyte@hrbust.edu.cn。
4.因长期未登录导致的密码问题,可向团支部书记管理账号或学院团委管理账号索要密码重置码。转专业的学生,由原团支部管理员或本人发起转出,现团支部管理员审核后审批通过;学籍异动学生(休学、退学、入伍),由学院团委管理员或学生本人发起转出,休学及入伍(组织关系未转接至所在单位)的留在原团支部或转接至其休学及入伍结束后应在团支部;退学的需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5.各学院团委要按照《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排查和处理工作指引》(详见:http://youth.hrbust.edu.cn/2024/0507/c3324a92886/page.htm)相关要求,将排查和处理结果及时建立台账,并于2024年5月21日(周二)下班前将《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人员补录情况统计表》(附件3)《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纸质版报至西区新主楼E421,电子版报至邮箱:cyte@hrbust.edu.cn。
6.各学院团委要按照团章和团支部工作条例规范组织设置,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及时清理删除、合并团员数少于3人的空壳团支部;定期整顿团员数超过50的超大团支部,拆分调整、缩小管理单元。
二、团费收缴工作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中相关规定,“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现收缴学生团员2024年1月—2024年6月的团费(每个团员收取1.2元)。应缴金额测算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团员情况为依据(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请各学院团委统一到财务大厅缴费,并于2024年5月24日(周五)下班前将《团费收缴工作台账》(附件4)纸质版报至西区新主楼E421,电子版报至邮箱:cyte@hrbust.edu.cn。
三、2024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为离校手续清单中的必要环节,接收单位成功接收后方视为成功转出。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一般分为线上、线下两个环节。已经入党的毕业生团员若未年满28周岁,仍保留团籍,应转接团组织关系。
(一)“智慧团建”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
1.转接类型
(1)升学: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学院团委和团员本人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
注意:学院团委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学院团委、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注意: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②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
(3)参军入伍:学院团委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①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②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以及县级团委均无法接收的,可联系相应县级团委出具情况说明后,转至学校“流动团员团支部”并加入网络社群集中管理,学校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出。流动团员需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5)并签字确认、防止失联。
(5)出国(境)学习生活:学院团委、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学校“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并加入网络社群集中管理。出国(境)学习生活团员需填写《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附件6)并签字确认、防止失联。
(6)延迟毕业: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
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2.时间安排
(1)工作准备阶段(即日起到5月)
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各毕业团支部团干部的专项工作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推进相关团员团干部熟悉具体操作步骤及方法,掌握转接工作中常见问题的解决举措。
(2)集中转接阶段(5月至9月)
各学院团委要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去向统计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团支部填写《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去向登记表》(附件7),为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数据支持,应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2024届研究生团组织关系的转出登记;2024年6月底前完成2024届本科生团组织关系的转出登记,各毕业生辅导员要根据转接完成情况办理毕业生团员离校手续。各学院学院团委在确认毕业班团员组织转接全部完成后需及时将该团组织删除,并做好删除记录。对已确定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各团支部要第一时间、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下旬前要建立新生班级团支部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申请完成审核操作。
(3)核查提升阶段(9月至10月中旬)
9月起,推进考取研究生的2024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学院团委要对未及时完成“学社衔接”情况进行逐个排查、逐个协调处理,力争不漏一人,推进“学社衔接率”于10月中旬前达到100%。
3.注意事项
“智慧团建”系统具体操作(含北京、广东、福建系统操作办法)见《“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详见:http://youth.hrbust.edu.cn/2024/0506/c3324a92873/page.htm),请各学院团委于2024年6月21日(周五)下班前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去向登记表》、《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组织关系保留申请》纸质版报至西区新主楼E421,电子版报至邮箱:cyte@hrbust.edu.cn。
(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材料)须待毕业前整理档案时由毕业班辅导员装入毕业生档案中进行管理,随毕业生档案转接(不一定和组织关系去向完全一致)。团员证由毕业生团员妥善保存。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学院团委应统一收集团员证,并在“组织关系接转”栏统一填写如下内容:2024年7月1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24年6月(若有未能按时交纳团费的毕业生团员,需要按照每月0.2元的标准补交团费至毕业时间后方可进行转出)。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一栏上须加盖所在学院团委公章。
如遇毕业生团员无法返校、团员证遗失或工作单位特别需要的,各学院团委可根据毕业生团员离校后的团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出具介绍信并加盖所在学院团委公章后将原件或电子扫描件交毕业生团员本人。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组织建设科联系,联系人:张奇,联系电话:0451-86390056;联系人:胡百超,联系电话:18246984911。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