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员身份认定
(一)团员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均齐全
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及电子档案齐全且档案必填内容完整、印章清晰、按时注册、信息无误的团员,确认团员身份。
(二)团员纸质档案缺失
1.有纸质档案无团员证
有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且档案必填内容完整、印章清晰而无团员证的团员,确认团员身份。
2.有团员证且纸质档案不全
(1)有团员证、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无《入团志愿书》,不认定团员身份;
(2)有团员证、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无《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确认团员身份;
(3)有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无入团申请书,确认团员身份;
(4)有团员证、入团申请书,无《入团志愿书》《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不认定团员身份;
(5)有团员证、《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无《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不认定团员身份;
(6)有团员证、《入团志愿书》,无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确认团员身份;
仅有团员证,无其他团员档案,不确认团员身份,按照要求补办入团登记表并开具入团证明后,可确认团员身份。
(三)团员电子档案缺失及其他
2017年之前入团的团员,无团员证、无《入团志愿书》,但有“智慧团建”系统,暂不认定团员身份,按照要求补办入团登记表并开具入团证明后,可确认团员身份;
2017年之后入团的团员,无团员证、无《入团志愿书》,但有“智慧团建”系统,且“智慧团建”系统中有发展团员编号,所在团组织可出具相关证明的,可确认其团员身份。
二、团员入团年龄认定
(一)1994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满13周岁发展入团的团员。
现实表现符合团员要求,能正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的,不再履行团员身份认定程序,对其团员身份及历史上的入团手续予以承认,入团时间从年满13周岁当月算起录入方式补录。
(二)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未满14周岁发展入团的团员。
现实表现符合团员要求,能正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的,必须履行团员身份认定程序,经审批同意,团员身份予以承认,入团时间从年满14周岁当月起算。
(三)入团时未达到规定年龄,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人仍未满14周岁。
此类人员,团员身份一律不予承认。
三、团员档案材料补办条件
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基层团委应对团员身份进行核查。无团员档案的,可以由原隶属团委(入团时所在单位团委)出具证明。
(一)可以补办的材料
团员身份核查无误,可以补办团员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作为团员基本档案和团员身份证明。
(二)不可以补办的材料
不可补办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团志愿书》。基层学院团委应对补办档案严格把关。
(三)可办理补办材料的团组织及相关职能
1.校团委:
(1)学生团员:若是在本校入团且正在就读的学生团员,可以向校团委提出补办申请;若是在非本校入团且正在就读的学生团员,应向原入团学校的团委提出补办申请。
(2)已工作团员:若是在本校入团但已参加工作的团员,可以向校团委提出补办申请。
(3)外地入团本地就读/工作团员:若是在外地入团但正在本校就读或工作的团员,原则上应向原籍入团组织提出补办申请。
2.院级团委:二级学院团委需要对申请人的团员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相关的补办汇总表和申请表,同时将所需的证明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四)相应补办材料模板
入团材料补办的证明、补办团员证申请、团员证明、补办团员证证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
四、团员档案补办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补办
1.准备材料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2)团员个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页,需保证信息页面信息完整齐全(现场登录或截图)。
(3)入团所在基层团委证明其团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即向入团所在基层团委申请开具证明其团员身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写明团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发展团员编号等,以及入团时间和入团时所在团支部名称,并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4)两张个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
2.补办流程
(1)携带补办材料到入团所在地(例如初中团委、高中团委等)进行补办,入团团组织不允许拒绝补办。
(2)若入团团组织已经注销,则到入团团组织上一级团委进行补办,或到现在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团委进行补办。
(二)团员证补办
团员因故遗失团员证,在确认无法找回时,应及时向所在团支部汇报,并递交关于团员证遗失情况和申请补发团员证的书面报告。团的基层委员会在了解遗失原因并对团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后,可以为其办理团员证补发手续,但要在新团员证的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1.准备材料
(1)团员个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页,需保证信息页面信息完整齐全(现场登录或截图)。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入团志愿书》等团籍档案。
(3)一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
注意:(1)(2)项准备一项即可。
2.补办流程
携带补办材料到目前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团委进行补办。
(三)“智慧团建”系统补录电子团籍
1.准备材料
(1)《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团志愿书》等团籍档案。
(2)入团所在基层团委证明其团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即向入团所在基层团委申请开具证明其团员身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须写明团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发展团员编号等,以及入团时间和入团时所在团支部名称,并加盖基层团委公章。
注意:(1)(2)项准备一项即可。
2.补录流程
携带补办材料到目前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团委进行补录。
3.低龄团员“智慧团建”系统补录方式
(1)1994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满13周岁发展入团的团员。
现实表现符合团员要求,能正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的,不再履行团员身份认定程序,对其团员身份及历史上的入团手续予以承认,入团时间按年满13周岁当月算起。此类人员中,对于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可根据需要由团支部管理员或者团员本人在团员基本信息页面修改入团时间;对于尚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应由现所在团组织团支部管理员将其入团信息规范补录到“智慧团建”系统中,进入“团员管理-录入团员团干部”页面,入团时间按年满13周岁当月填写。
(2)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未满14周岁发展入团的团员。
现实表现符合团员要求,能正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的,必须履行团员身份认定程序,经审批同意,团员身份予以承认,入团时间按年满14周岁当月起算。此类人员中,对于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可根据需要由团支部管理员或者团员本人在团员基本信息页面修改入团时间;对于尚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经过所在团支部评议通过、基层学院团委审核后,将《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人员补录情况统计表》上报至校团委。
(3)1994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认定后入团时间在2017年及以后且没有团员编号的团员。
经过所在团支部评议通过、基层学院团委审核后,将《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人员补录情况统计表》上报至校团委。
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