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5-07-1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全校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鼓励青年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引导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搭建综合性赛事服务平台提供展示交流、技能培训、咨询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我校将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青春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中共湖南省委(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周)、湖北省人民政府(科技创新专项)、海南省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专项)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共青团湖北省委,武汉市人民政府(科技创新专项)、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口市人民政府(数字经济专项)、共青团湖南省委(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周)

支持单位: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

专项赛事

本届大赛分为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两个专项赛。

(一)科技创新专项赛

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制造、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科技创新专项赛分为5个赛道(具体详见附件)。

)数字经济专项赛

重点关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元宇宙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项目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不同,分别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创办年限划分以2025531日为基准。

1.创新组指2025531()前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

2.初创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202361()以后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3.成长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5年之间〔202061()2023531()期间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

、参赛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511()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

2.团队参赛项目,总人数不多于5人。

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项目申报

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奖项、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设计主要负责人。

奖励

各专项赛分别设置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获奖项目将获得全国组织委员会颁发的证书,以及各主办单位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

作品提交

参赛项目须在730日前登录“创青春”网站(cqc.yeeol.com)注册报名。参赛团队请于730日(周三)16:00前将项目推荐表(PDF版本和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stic@hrbust.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学院名称+第十二届创青春大赛。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组织建设部联系,联系人:张奇于涵,联系电话:0451-86390056


附件:项目推荐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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