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推报2022“感动龙江”年度人物、年度群体活动的通知

作者:初雨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2-10-13浏览次数:444

各学院团委:

按照省委宣传部《2022“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学习宣传活动方案》要求,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团省委现面向全省范围内征集2022“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拟推荐人物(群体)。现将我校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培育选树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生动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群体),深入挖掘他们在平凡中触动灵魂的感人故事,学习宣传他们在奋斗中震撼心灵的精神力量,使充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温情与感动真正走进人民群众的内心深处,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黑龙江各项事业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显著成就,充分展示新时代“六个龙江”建设的美好发展愿景,为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机构

2022“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等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三、评选标准

“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推荐的预选人(群体)须体现年度性、新闻性、感动性、示范性,即人物(群体)事件于2022年度在我省发生或由黑龙江籍人士做出,包括长期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在本年度引起广泛关注的人物(群体)。预选人(群体)要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条件:

(一)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在各行各业具有突出贡献或重大表现,国家级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三)传承和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爱岗敬业、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无私奉献,在平凡岗位取得不平凡业绩。

(四)以个人(群体)的力量,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创新发展,生态的保护建设、系统治理作出突出贡献。

(五)个人(群体)的经历或行为,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取向以及时代精神;为文明实践,特别是公益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生活、家庭、情感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团委可推荐年度人物(群体)名额为1个。

2. 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收集推荐人或集体的各类征集线索,作为推荐工作的重要依据。

3. 报送预选人推荐材料。包括:2022“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推荐表、人物(群体)500字简要事迹和2000字事迹材料、人物(群体)标准照1张和工作照2至3张以及各类征集线索(鼓励推荐单位拍摄3分钟以内的事迹短片)。于10月15日17点前,填写好附件1或附件2,并将线索文件电子版以“感动龙江+单位+推荐人姓名/集体名称”为主题发送至邮箱xsh@hrbust.edu.cn。

4.校团委将优中选优,经由专业评审、集体研究等形式,于10月20日前确定1名我校拟推荐人(群体)上报团省委组委会进行复评。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宣传调研部联系,联系人:李晟睿,初雨,联系电话:0451-86390059,邮箱:xsh@hrbust.edu.cn。


附件一2022“感动龙江”年度人物推荐表.doc

附件二2022“感动龙江”年度群体推荐表.doc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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