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了确保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更好地反映同学们的心声,促进同学们与学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使学校工作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为同学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提案征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

代表大会的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经。

(一)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招生就业、教育管理制度(选课问题、科研、办事机制)、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教风建设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勤工助学、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学生活动场地、基础设施、后勤工作、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广大学生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

(二)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二、提案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负责并组织开展好提案工作,紧紧抓住提案收集工作契机,行使民主权利,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切实引导学生积极关注学校建设工作,加强学生的维权意识,培养学生采用合理的方式为学校各方面工作建言献策的优良素质;

2.提案事实清楚,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内容必须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一般应包括提出问题的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改进的具体建议和方法。提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分析问题具有科学性,建议应具有可行性或前瞻性;

3.在广泛征集广大同学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同学们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去伪存真的分析筛选,仔细斟酌,详细叙述,并且附带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提案的群众性和真实性。提出高质量的提案,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理工科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三、提案的提交

每份提案要求1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 3—5人作为附议人,每个代表要参与一份个人提案或参与一份集体提案。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附件1),提案经所在学院代表团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表》(附件2),各学院将审核后的提案表和汇总表汇总到以“XX学院提案”的格式命名的文件夹中,将压缩后的电子版于2023年11月8日13:00-17:00前发至指定邮箱,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纸质版提案表和汇总表一式两份交到。

校学生会:xsh@hrbust.edu.cn 新教学主楼E0102

校研究生会:yjsh@hrbust.edu.cn 新教学主楼E420

四、提案的处理

大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全面负责提案审理工作,对代表提出的提案进行汇总、编号、分类、登记、审阅、立案。

1.经审查同意立案的提案,按提案的范围、内容分门别类整理登记,送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提案组将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提案者;

2.属学生会、研究生会内部事务或可自行处理解决的提案,由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学校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答复提案者;

3.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不予立案,按一般意见转有关部门参考;

4.对于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落实的提案,本次大会将给予答复说明或作为下届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内容予以实施;

5.提案组在大会正式召开之前,完成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联系电话:0451-86390059,办公地址:新教学主楼E0421。

附件材料.zip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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