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258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向校党委、省学联请示,校团委研究决定,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3年11月18日、19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学生会改革和建设,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带领全校青年学子在学校“双一流”建设征程中奉献青春力量,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青春力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书写青春篇章。

主要任务:总结回顾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明确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工作的新思路,部署下一阶段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选举新一届校学生会常任代表和校研究生会常任代表,使我校学生干部队伍进一步明确任务、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竭诚为同学服务的坚强集体。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第三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通过修改学生会章程、研究生会章程和提案工作的报告;

3.选举产生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第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四届学生会常任代表和第四届研究生会常任代表;

5.为学生会(研究生)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奖。

三、代表条件、名额分配及构成原则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代表必须是具有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籍且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原则

本次学生代表、研究生代表共拟定459名,不低于学生会、研究生会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学生社团,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会员人数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请各学院按《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名额分配,认真做好代表选拔工作及代表团组织工作,提前确定代表大会当天本代表团分会场及代表团人员组成。

请各学院学生会于2023年11月8日13:00-17:00将《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3)(本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统计,代表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新教学主楼E010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xsh@hrbust.edu.cn。

请各学院研究生会于2023年11月8日13:00-1700将《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4)、《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5)(本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统计,代表排列以姓氏笔画为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新教学主楼E420),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研究生会邮箱:yjsh@hrbust.edu.cn

四、工作要求

1.学生代表大会是在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将会议开成民主和谐、求实创新、群策群力、锐意进取的大会。

2.要紧紧抓住召开本次代表大会这个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引领青年学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3.要认真总结一年来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成就,广泛宣传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服务同学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方法和思路;进一步增强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团结和教育广大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4.各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坚持原则,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程序和代表条件认真做好代表的选拔工作,充分尊重学生意志,充分体现广大学生意愿。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联系,联系电话:0451-86390059。

附件材料.zip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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