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年审暨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登记注册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5-12-24浏览次数:11

各单位、学生社团: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党发〔2024〕2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和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年审暨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登记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2025学年学生社团年审工作

(一)年审对象

在校团委注册备案满一年的学生社团及社团指导教师

)社团及社团指导教师年审考核要求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党发〔2024〕24号)的要求,年审内容包括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年度活动清单、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等。各社团需对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考核量化表》(附件1)进行自评,并提供支撑材料交于业务指导单位复核,报校团委备案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活动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等方面指导情况进行考核,请各社团联系指导教师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对照《哈尔滨理工大学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细则》(附件3)进行自评,并提供支撑材料交于业务指导单位复核,报校团委备案

以上考核内容纸质版材料于1230日前送至新主楼E042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outh@hrbust.edu.cn。

二、2025-2026学年学生社团注册工作

(一)注册条件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符合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系)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所属同一单位。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主要负责人必须所属同一单位。

(二)材料提交

拟注册学生社团准备好附件材料,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后,提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审批。有关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业务指导单位存档,一份按有关要求交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备案。请学生社团于12月30日14:00-17:00将有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西区新教学主楼E426),电子版以社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youth@hrbust.edu.cn。团委将统一公布备案后的学生社团名单,公布名单中的学生社团认定为正规社团,可开展相关社团活动,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学生社团自动撤销解散,不得继续开展相关活动。名单公布后一学年内,学生社团如有变更,应于一周内向业务指导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并报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2025-2026学年社团注册备案附件.zip

附件1 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社团考核量化表.docx

附件2 哈尔滨理工大学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3 哈尔滨理工大学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细则.docx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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