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一二·九”运动八十八周年学校第一届“珩星”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1014

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青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以大珩精神为引领,聚焦铸魂育人,唱响新时代主旋律,汇聚磅礴发展力量,学校举办纪念一二·抗日救亡运动八十周年暨第一届“珩星”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为祖国歌唱

二、活动内容

主旋律合唱比赛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127日为组队和排练时间,活动128日举行;

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馆

四、参赛对象

全体学生

五、赛程安排

1.内部组队阶段10月上旬):各单位宣传开展合唱比赛的目的意义,深入动员广大师生参与合唱活动。各单位通过一定形式的选拔,按要求组建参赛的师生合唱队,鼓励教职工参加;

2.选曲排练阶段10月上旬11月下旬):各学院师生合唱队选定参赛曲目,开展排练;

3.比赛展示阶段:拟定于128日进行比赛,各参赛队伍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六、组队及参赛要求

1.组队要求每支队伍参赛人数50—80人,男女比例不限须包含一定比例青年教师。合唱队设指挥1人(可以邀请外援专业人员担任),可设领唱(可以邀请外援专业人员担任);

2.合唱形式。同声合唱、混声合唱,鼓励创新(如增加肢体动作表演、变换队形、采用多种演唱形式、增加道具,也可与情景剧、舞蹈、朗诵等艺术表现形式结合)。舞台将布置合唱台和有线话筒,如加入伴舞、队形变换、会影响后续比赛的道具布置需提前向团委说明;

3.伴奏要求。允许使用伴奏,如需乐器等由参赛队伍自备;

4.曲目要求。每支队伍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为必选曲目哈理工之歌》,另外一首为自选曲目,选曲需围绕“青春为祖国歌唱”主题,内容要突出“爱国、爱党、爱校”的情怀,健康、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青年的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彰显砥砺奋进、勇毅前行的奋斗情怀

5.比赛要求。各参赛队伍自己确定队伍名称,演唱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分钟(含2首曲目,超时适当扣分)。比赛时要着装统一,允许在服装方面融入一定的创意元素,热情饱满,仪态举止大方端正;

6.报送要求。各单位需填写《纪念“一二·九”运动八十八周年第一届“珩星”大合唱比赛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于1015将推荐团队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邮箱youth@hrbust.edu.cn;并将纸质文档报至校团委办公室(西区新主楼E420室)。

七、奖项设置

1.大赛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2.大赛另设优秀个人奖、优秀组织奖若干。本次大合唱参赛情况列入各学院年度党建考核、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做好相关第二课堂积分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作用,不断扩大工作覆盖和教育实效。

2.加强领导,突出效果。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动员团员和青年参赛,组织好日常排练。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校院两级做好宣传报道,利用合唱的形式,加强对学校青年的政治引领,铸牢听党话、跟党走的立身之本和政治之魂。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宣传实践部联系,联系人:李晟睿;联系电话:0451-86390059;电子邮箱:youth@hrbust.edu.cn。

 

附件:“青春为祖国歌唱”纪念“一二·九”运动八十八周年暨第一届“珩星”大合唱比赛报名信息表.docx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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