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共青团在线发布时间:2026-04-20浏览次数:277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校团委决定举办《哈尔滨理工大学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艺术教育规律;

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

三是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

三、展演项目

1.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含集体、个人项目)

2.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

3.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学术论文、教学改革案例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参与对象

1.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全校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

2.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各学院、职能部门、科研单位及教职工。

五、活动安排

本次展演活动分为校内全面开展、全校作品征集、校内评选、集中排演训练、省级集中展演五个阶段。根据教育部统一工作部署,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为全国统一组织、需高质量开展的重要美育实践活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1.全面开展活动阶段(2026年3月—6月16日)

依托学校第31届“珩星”大学生艺体节系列活动,各学院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要节点,面向全体学生发动参与,确保每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的校园艺术氛围。

2.全校展演作品征集阶段(2026年6月10日)

各学院在“珩星”文化艺术节基础上,深入挖掘、打磨优秀作品,完成艺术展演参赛作品筹备。学校将结合各学院活动组织成效及作品报送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3.全校项目评选阶段(2026年6月11日—6月12日)

学校组建评审团,对各学院报送的展演项目进行统一评审。

4.校级集中展演暨毕业晚会(2026年6月中旬)

学校将举办:毕业晚会暨“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哈尔滨理工大学校级展演”,作为本届大艺展校内集中展示核心环节,集中呈现优秀节目与作品,所有入选校级展演项目须参加本场晚会演出与展示。

5.作品完善与省级报送阶段(2026年7月)

完成项目打磨、材料整理、视频录制,7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

6.省赛推荐项目集中排演阶段(2026年8月24日—9月30日)

对拟推荐参加省级比赛的项目开展集中排练与专业指导训练。

7.省级集中展演阶段(2026年10—11月)

学校将遴选后的优秀展演项目报送至省级展演活动组委会,并组织参加省级集中展演。在省级展演中获得一等奖的节目、工作坊、艺术作品及案例,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现场展演。

六、报送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制,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将展演活动纳入学院团委重点工作。结合“珩星”文化艺术节、毕业晚会暨校级展演,各学院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要节点,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2.报送数量要求

为确保活动覆盖面与参与度,各学院须至少申报1个艺术表演类节目,鼓励多形式、多类别申报;鼓励有相关学科背景的学院申报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项目。

3.宣传动员与激励保障

鼓励各学院广泛动员全日制在籍学生参与,积极组织文艺类学生社团申报项目,充分发挥社团专业优势,打磨精品作品,提升作品整体质量与美育育人效果。

参与本次校内选拔培育的经历可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获得优秀展演成果可作为认定学校文艺骨干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代表队和文艺骨干本科学生学习成绩管理规定》(校发〔2024〕145号)相衔接,享受相应政策支持。同时,优秀成果也将作为学生评优评先、艺术特长发展的重要依据。

将各学院组织参赛情况列入2026年度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并在共青团系统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要将艺术展演活动与美育教育相结合,建立艺术展演活动记录档案,将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纳入第二课堂管理。

4.材料报送规范

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报送内容按项目类别分别建立对应文件夹,整合压缩后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yst@hrbust.edu.cn。

艺术表演节目需附节目录制视频,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按要求提交相应电子版参赛材料,材料文件统一以“项目+节目名称(组别)”命名。节目录制视频和电子版报名表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2026大艺展+学院+联系人。

七、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作品原创性与真实性,杜绝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参评资格。

2.制定活动方案与安全预案,保障活动安全有序。

3.校级展演统一使用标识: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哈尔滨理工大学校级展演。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宣传实践科联系,联系人:王光泽,联系电话:0451-86390059。


 

附件 1“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哈尔滨理工大学校级展演”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docx

附件 2“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哈尔滨理工大学校级展演”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docx

附件 3“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哈尔滨理工大学校级展演”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docx

附表 1-6“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哈尔滨理工大学校级展演”报送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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